2017年在医药两票制即将遍地开花,药企的营销、财税体系该如何搭建?
医药两票制界定
广义来说,医药两票制是什么?业界几乎已经认识一致,医药两票制就是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但其中的细节问题是在科工贸集团化的公司中其商业企业和境外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在医药两票制中的角色如何界定?
从目前被业界所知悉的规定中,普遍认可将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或者集团药品的全资或者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为生产企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医药两票制国家版为这两类情况设定了限制条件,即以上所指的商业公司和国内总代理在全国范围内仅限1家。更为重要的是,规定:加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另外,药品流通集团性公司在内部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之前调拨药品时,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且加价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具体的加价率由各地方规定。
医药流通整合机会涌现
医药两票制的运行对于大型流通公司而言,是利好,预计业界将会有又一次的流通行业深层次整合。接下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的整合也将进一步加剧。
在医药两票制下,如何实现城乡配送一体化,打通最后一公里,也是业界较为关注的内容,据悉,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偏远的地区,可以允许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医药飞检力度空前
医药两票制要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运输使用时,要做到票、货、帐相符。若是不相符,则不能验收入库。
对此,国家配备了监督检查机制,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检查时,除了GSP和GMP的检查外,也将医药两票制执行情况列入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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